时间:2020-02-08 13:46:03 浏览次数:40456 来源:郑商所
交易品种 |
晚籼稻(简称“晚稻”) |
交易单位 |
20吨/手 |
报价单位 |
元(人民币)/吨 |
最小变动价位 |
1元/吨 |
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|
上一交易日结算价±4%及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 |
最低交易保证金 |
合约价值的5% |
合约交割月份 |
1、3、5、7、9、11月 |
交易时间 |
每周一至周五(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) 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3:00 |
最后交易日 |
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|
最后交割日 |
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|
交割品级 |
见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》 |
交割地点 |
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|
交割方式 |
实物交割 |
交易代码 |
lr |
上市交易所 |
郑州商品交易所 |
一、交割单位
交割单位:20吨。
二、质量要求:
1、基准交割品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稻谷》(gb 1350-2009)三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的晚籼稻,垩白粒率≤30%且粒型(长宽比)≥2.8。
2、替代品及升贴水:晚籼稻各质量指标与基准交割品差异符合以下规定的,可以通过升贴水替代交割。
(一)晚籼稻入库时:水分≤13.5%的,足量入库;水分>13.5%的,以13.5%为基准,水分每超0.1%,扣量0.2%。每年10月1日(含该日,下同)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入库的晚籼稻,水分不得超过15.0%,其他时间入库的晚籼稻,水分不得超过14.5%。晚籼稻出库时:水分≤13.5%的,足量出库;水分>13.5%的,以13.5%为基准,水分每超0.1%,补量0.2%,由仓库承担。(本款仅适用于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安徽等主产区)
(二)1.0%<杂质≤1.5%的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0.5%;1.5%<杂质≤2.0%的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.0%。
(三)30%<垩白粒率≤40%且粒型(长宽比)≥2.8的,贴水150元/吨。
3、入出库脂肪酸值及黄粒米指标规定如下:
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入库的晚籼稻,脂肪酸值不得高于19mg/100g(干基),黄粒米不得高于0.3%;其他时间入库的晚籼稻,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2mg/100g(干基),黄粒米不得高于0.5%。
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出库的晚籼稻,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2mg/100g(干基),黄粒米不得高于0.5%;其他时间出库的晚籼稻,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5mg/100g(干基),黄粒米不得高于0.7%。
厂库仓单出库时,脂肪酸值和黄粒米指标按对应期间入库规定执行。
4、垩白粒率及粒型(长宽比)的检验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优质稻谷》(gb/t 17891-1999)执行。脂肪酸值的检验按照《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》(gb/t 20569-2006)执行。
三、指定交割仓(厂)库
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,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,详见附录二。
附录一:郑州商品交易所晚籼稻交割费用明细:
附录二: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晚籼稻交割库及升贴水
/upload/edit/file/20200208/20200208134629_66241.xlsx
附录三: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晚籼稻质检机构:
附录四:郑州商品交易所晚籼稻品种手册:
/upload/edit/file/20200208/20200208134638_35360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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