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02-08 10:07:23 浏览次数:1392 来源:郑商所
交易品种 |
普通小麦(简称“普麦”) |
交易单位 |
50吨/手 |
报价单位 |
元(人民币)/吨 |
最小变动价位 |
1元/吨 |
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|
上一交易日结算价±4%及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 |
最低交易保证金 |
合约价值的5% |
合约交割月份 |
1、3、5、7、9、11月 |
交易时间 |
每周一至周五(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) 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3:00 |
最后交易日 |
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|
最后交割日 |
仓单交割: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车(船)板交割: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20日 |
交割品级 |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》(gb1351-2008)的三等及以上小麦,且物理指标等符合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》规定要求 |
交割地点 |
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交割计价点 |
交割方式 |
实物交割 |
交易代码 |
pm |
上市交易所 |
郑州商品交易所 |
一、交割单位
交割单位:50吨。
二、质量要求: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》(gb 1351-2008)的三等及以上小麦,且不完善粒中生芽粒≤2.0%、霉变粒≤2.0%。
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:
(一)入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入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以12.5%为基准,水分每超0.5%,扣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扣量。标准仓单出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出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水分每超0.5%,补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补量。车船板交货时,水分≤12.5%的足量交货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水分每超0.5%,补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补量。
(二)1.0%<杂质≤1.5%的,以1.0%为基准,杂质每超0.5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%;不足0.5%的,入库不扣量(出库不补量)。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。
(三)8.0%<不完善粒≤12.0%的,以8.0%为基准,不完善粒每超1.0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.0%。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。
接收、存储、发运要求:普麦接收、储存、发运采用散粮方式。
三、指定交割仓(厂)库
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,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,详见附录二。
附录一: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交割费用明细:
附录二: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普麦交割库及升贴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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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三: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普麦质检机构:
附录四: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品种手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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